一名張姓上兵因故對傅姓中尉排長心有不滿,張男無視對方身分為自己上官、失控將他推摔在地,以手臂勒頸並狠嗆「要弄死你」。事後雙方對簿公堂,張男坦承犯行,並與傅姓排長達成和解,桃園地院簡易庭依《陸海空軍刑法》對上官施強暴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緩刑2年。
狠推長官嗆「弄死你」 海軍陸戰隊上兵火爆下場曝
判決指出,張姓男子於海軍陸戰隊級職為上兵工兵,同一海軍陸戰隊工兵連的傅男為中尉排長,傅男為張男不具直接指揮權之上官,但張男因細故對傅男有所不滿,2025年3月30日晚間,在桃園龜山慧敏營區,張男竟基於恐嚇犯意,將傅男猛力推倒在地,並以右前臂勒扣其頸部,恫稱「有本事就不要出大門」、「要弄死你」等語。
雙方衝突後由憲兵指揮部桃園憲兵隊移送偵辦,張男坦承不諱,相關證人也都指稱相符,檢察官起訴書中指出,張男入伍服役已4年多,卻對糾正他的上官施以暴行,對部隊之管理紀律造成危害,請法院從重量刑。
4年志願役退伍前夕 暴力衝突惹軍法
桃園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張男在同年5月1日退伍,事發時仍為現役軍人,本應遵守法治及紀律,因細故與被害人發生爭執,竟勒扣被害人頸部及出言恐嚇,對軍隊紀律及軍中倫常產生不良影響,亦造成被害人內心恐懼,但張男坦承犯行、已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及賠償因此所受損失,衡量其無前科、僅因一時失慮犯行,被害人也當庭表示願意給予緩刑之機會,因此依《陸海空軍刑法》第四十九條第三項前段之對上官施強暴罪,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千元折算1日,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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