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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內鬨」!5大法官逕自判違憲 司法院:具有正當性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19 18:53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9 18:53
司法院書記廳長許碧惠、發言人吳定亞。(圖/TVBS)
司法院書記廳長許碧惠、發言人吳定亞。(圖/TVBS)

《憲法訴訟法》修法公布施行後,因大法官人數不足,憲法法庭停擺一年之久,如今有3位大法官依法未參與評議,另外5位大法官將該等3人排除後,今(19)日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法條文違憲,回到修法前。外界解讀此為憲法法庭內鬨,判決能讓外界信服嗎?司法院書記廳長許碧惠表示,判決理由已詳加說明,將拒絕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不計入大法官現有總額人數,大法官依據《憲法》所賦予的專屬解釋憲法職權,做成憲法判決當然具有正當性。

另有媒體提問,從總統公布至今已經快一年,此時公布判決是否有什麼考量?

 

司法院書記廳表示,本案是在今年1月15日由民進黨團柯建銘等人提出聲請,憲法法庭5月12日舉行說明會、5月14日決議受理,因為本件受理要件、評議跟評決門檻,違憲與否實體審查事項均是極度重要及具高度爭議性,又有3位大法官拒絕參與評議,影響評議時程,歷經憲法法庭49次審議評議跟說明會,大法官對於判決主文跟理由充分討論完畢,才由審判長於七日以前指定12月19日是文本評議期日。

據司法院統計,目前憲法法庭未終結案有432件,已受理有96件。

 
司法院書記廳長許碧惠、發言人吳定亞。(圖/TVBS)


媒體也提問,今天5位大法官為了讓案件順利進行做出判決,未來是否大法官只要1人、2人或3人,也可以說是為了要讓案件順利進行,一樣也能決定是否違憲?以及其他民主國家是否也有,只有三分之一的大法官就能做出判決的案例?

對此,書記廳都以此部分屬於大法官審判核心事項,基於審判獨立,司法行政機關不方便表示意見。

也有媒體疑惑,3位大法官否決5位大法官的判決,人民應該相信什麼?主筆大法官是呂太郎,同時也是當初推動憲訴法修法時期的司法院秘書長,依據憲法訴,要把憲法法庭法庭化,此案不經言詞辯論、不開庭,也不讓立法院等關係機關到庭表示意見?是否未來立法院將失效法條修回來,5位大法官是否繼續做成此判決?
 

司法院書記廳表示,根據憲法訴訟法規定,只有兩種類型案件需要經言詞辯論,分別是總統副總統彈劾跟政黨違憲解散,本案屬於憲法訴訟法第47條法規範違憲審查案件,並沒有規定在強制言詞辯論,大法官是否行言詞辯論,也是審判核心範疇,也無法說明,此判決有拘束全國人民機關的效力,判決宣告違憲後,根據第38條規定就會受到拘束。

更多新聞:5大法官判藍白版《憲訴法》違憲! 即日起失效回到修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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