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臨江夜市日前發生一起偷拍事件,一名年約30歲男子趁被害女子不注意時,拿手機偷拍其裙底。所幸女子及時察覺小腿被觸碰,立即向彈珠店業者求助,經調閱監視器確認偷拍情況後報警處理。這起事件引起社會關注,法律專家提醒,偷拍案件的追訴期限為6個月,受害者應保留相關證據,而偷拍成年人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偷拍未成年則刑責更重,最高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店家發現狀況後立即協助被害人,並火速報警處理。目擊民眾描述,偷拍者表現得相當鎮定,「很像犯案很多次的感覺」,雖然刪除了手機裡的照片,但擔心照片可能已被雲端備份。被害女子表示,只要男子把相簿和雲端的照片刪除就願意原諒他。
律師林冠宇解釋,許多被害者可能當下不敢提告或猶豫不決,建議受害者應先收集相關監視器畫面或證人資訊。林冠宇進一步說明,偷拍成年人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可能判處6個月以下,可易科罰金;但若偷拍未成年人,刑度則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沒有和解且情節嚴重,犯罪者很可能必須入獄服刑。
受害女子事後為感謝彈珠店業者熱心相助,特地購買小點心送給店家,並附上字條寫道:「給勇士們,謝謝你們的見義勇為」。夜市人來人往,任何人都可能成為偷拍目標,這次事件幸好被害人及時警覺,加上業者第一時間伸出援手,才沒讓偷拍者有機會逃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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