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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5年不用當兵?」台南男超瞎免役手法 天真逃兵下場更慘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10 09:40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0 09:40
役男認自己有案在身可免兵役。(示意圖,與事件無關/TVBS資料畫面)
役男認自己有案在身可免兵役。(示意圖,與事件無關/TVBS資料畫面)

聰明反被聰明誤!台南市穆姓陸軍常備兵役男,今年2度收到兵單,須依法入營服役一年,但他卻異想天開,認為自己先前涉案,「如果被判5年以上刑期,就可以免兵役」,因此故意拖延,請家人向區公所辦理延緩徵集入營,殊不知家人未幫忙申請。穆男也因逃兵涉《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偵辦,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兩度接到兵單 未前往報到 

根據判決指出,穆姓陸軍常備兵役男需服役1年,分別在今年2月13日、5月5日收到兵單,都由母親簽收,不過穆男始終未前往報到,形同公然規避兵役,遭市府民政局函送偵辦。

偵查期間,穆男矢口否認犯行,並宣稱,家人有告知開徵集令一事,但自己因為涉及刑事案件,要是未來「被判決5年以上」,他就「可以不用服兵役」,因此請家人向區公所辦理延緩徵集入營。

役男認自己有案在身 可能免除兵役

經法院調查並未看到穆男家人幫忙申請延緩徵集入營,因此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第5款之應受徵集,無故逾入營期限五日罪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酌,穆男明知自己是役齡男子竟怠於履行常備兵現役徵集義務,妨害國家兵役管理,考量否認犯行、前科,審理後,將他依意圖避免常備兵現役之徵集,應受徵集,無故逾入營期限五日,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台南市#陸軍#入營#服役#役男#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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