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警方實施唾液毒品快篩新制後,於11月26日查獲首例毒駕案件。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偵查隊員警於日前偵辦毒品案,持拘票在巷弄間逮捕被拘提男子,並當場在機車車廂查獲毒品施用等器具;員警對男子進行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對甲基安非他命,俗稱冰毒呈陽性反應,後警方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男子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

金門男騎車帶毒品器具 當場被測毒駕送辦
金門警方11月26日在金城鎮巷弄內,持福建金門地檢署核發的拘票,發現被拘提男子騎乘機車,當場將他攔停,並在機車車廂內起獲毒品施用器具等犯罪證物。後員警依法告知男子進行唾液毒品快篩流程及檢測,快篩結果呈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警方隨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當場舉發,並移置保管該機車及扣牌,後續將依查緝毒品案件程序以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男子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

近年毒駕案件大增 員警用唾液快篩加強取締
金門警方指出,11月26日這起毒駕案件,為新制實施後金門地區查獲首例。全國各縣市員警於11月20日起運用「唾液毒品快篩試劑」來加強取締毒駕案件,未來經攔查或肇事車輛,遇駕駛人有疑似毒駕、施用毒品等跡象,須接受檢測,即時查緝毒駕行為,禁止駕駛,移置保管其車輛,以維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金門警方表示,近年毒駕案件大幅增加,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及民眾通行安全,駕駛人若經唾液毒品快篩檢測呈陽性,與酒駕行為相同,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機車駕駛人可處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扣牌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至2年。另毒駕拒測也與酒駕拒測相同,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也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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