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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浮潛溺斃 旅行社判賠332萬

記者 楊致中 / 攝影 李偉華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7/11/02 13:0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台北縣蘆洲一名國小女老師林淑媛,2年前暑假帶著身孕,和同事到馬來西亞浮潛,因為身體不適、嘔吐溺斃;意外造成1屍2命,他的丈夫認為旅行社,沒有提醒孕婦最好別下水,氣的告上法院,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旅行社沒有盡到告知義務,必須賠償家屬332萬,這也是國內首度有旅行社,因為沒有提醒旅客注意事項判決敗訴。

終於幫媳婦討回公道,曹媽媽心裡的怨氣有了出口。死者婆婆曹媽媽:「你再多的錢賠我們,她也不能回來,我們一個家庭也是破碎掉了。」

國小老師林淑媛,2年前和同事到馬來西亞旅行不幸溺斃,肚裡的胎兒跟著走了,家屬認為領隊,當時沒有提醒孕婦別下水,要求旅行社負責,但旅行社否認疏失,雙方對簿公堂。

曹媽媽:「我晚上難過流淚,都不敢讓我兒子聽到,甚至我現在生活的很辛苦,我現在這個年紀應該享福,但是現在要負責照顧孫女,我是不是很難過。」

看著媳婦的照片,70歲的曹媽媽忍不住掉淚,最令她心痛的是,一對孫女小小年紀就沒了母愛。曹媽媽:「每次提到媽媽,她(孫女)擔心爸爸傷心,自己很堅強都不敢哭,叫爸爸你不行哭啦。」

法官認為,旅行社的手冊和領隊,都沒有提醒懷孕的團員不適合下水,應負7成過失責任,賠償家屬332萬,但旅行社表示,當時旅客有穿救生衣也有保險,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將提出上訴。

#溺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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