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一對陳姓夫妻23日前往伊斯坦堡旅遊,中途在阿布達比轉機時,疑似和通緝犯撞名,陳男遭5名武裝人員帶走,就此失聯3天,全案經各界關切,陳男順利於當地時間28日凌晨1點獲釋,預計最快12月3日才能拿到被扣留的行李,辦理解除旅行禁令後可以返台。事後陳妻透過媒體,盼望外交部協助,「無償負擔丈夫6天食宿與返台機票」,不得用借貸方式,知名律師林智群則在臉書上分享看法,他強調,外交部「不會」無償給你錢,另外,根據「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中也記錄,財務救助需簽訂急難救助款借貸契約書,如經評估個案有提高借款金額之必要,需專案報外交部核准。
旅外國人遭遇急難,駐外機構經確認當事人無法立即於短時間內依第八點方式獲得財務濟助,且有迫切返國需要者,得代購最經濟之返國機票,及提供當事人於候機返國期間不逾八百美元(或等值當地幣)之基本生活費用借款,並應請當事人先簽訂急難救助款借貸契約書,同意於立約日次日起六十天內主動將借款(含機票款)歸還外交部。前項基本生活費用,如經評估個案有提高借款金額之必要,需專案報外交部核准。
抱怨外交部不積極 妻坦言心裡沉重
知名律師林智群則在臉書上分享看法,他指出,政府不是保母,也不是你老母,沒義務幫你做這麼多事情喔!外交部只提供律師名單,不會幫你出錢請律師。外交部「不會」無償給你錢、「不會」幫你出醫療費、律師費、保釋金。林智群說,又不是掉手機,而是掉老公,老公看起來像消耗品嗎?掉了,回去台灣再申請一個就好了嗎?根據阿布達比當地法律,要請律師,只能由「配偶」或「家人」委任,不能由「外交人員」委任,外交部當然只能通知家屬親自來阿布達比委任律師。然後這個「繼續行程跑到土耳其」的老婆,去找了韓國瑜、張嘉郡幫忙,之後委任了律師(也沒說是怎麼委任的),然後抱怨外交部不夠積極。
陳妻則回應遭質疑繼續到土耳其玩的部分,她說,發生這件事她心裡很沉重 ,從厚厚一疊律師名單中找人協助,當地還有嚴格的法律,就是要有夫妻的結婚證明,需回到台灣去辦 ,辦簽證要3到5天 ,她打算要終止旅遊行程 ,直接到杜拜去跟我先生會面 ,遇上找律師和回台辦結婚證明的程序,彷彿在攔阻她進到杜拜 。
陳妻進一步說,關於所搭乘的阿提哈德航空,從在空橋,目睹自己的先生被抓走以後 ,他們沒有任何關心 ,這家航空公司9月份才在台灣啟航 ,航空公司的營運形象還有管理、特別是旅客的人身安全,都要有基本的保障 ,但是從頭到尾都沒有 ,這家航空公司以後一定不會去搭,實在太不負責任。
陳妻也說,阿布達比這些武裝警察就在眾目睽睽之下,把先生帶走了,一個中華民國的人民被帶走了 ,至今他們都說不出來任何的理由 ,這是很粗暴的行為,讓她相當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