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保全人員在嘉義套房輕生,導致房屋變成凶宅,引發房東不滿並提起訴訟。根據判決書指出,這棟位於嘉義的房屋被保全公司以每月4000元承租作為員工宿舍。一名周姓保全因積欠地下錢莊債務,從台中被調職至嘉義,卻在2021年11月不堪債主找上門的壓力而在套房輕生。房東對保全公司、負責人及死者父母提告,嘉義地院判決他們應連帶賠償609萬元。

這棟外觀如倉庫的鐵皮屋住宅,二樓以上被隔成多間套房,由保全公司租用作為員工宿舍。判決書揭露,周姓保全在台中總公司時就經常有債主上門騷擾,公司將他調職至嘉義大埔美園區。然而,債主最終找到嘉義的住處,導致周姓保全走上絕路。附近居民表示,「說睡覺睡一睡就過世了,不知道是要上班要去找他才發現。」
王姓房東在訴訟中主張,保全輕生造成房屋貶值,並指控保全公司明知員工有債務問題,卻未停職或尋求解決方法,反而將他調到嘉義,應該為此悲劇負責。鄰居透露,周姓保全輕生時約40歲,父母年紀已大,「保全公司租給他住的,他父母年紀也大了,好像沒有老婆。」

周姓保全的父母在法庭上抗辯,認為房東將「店鋪倉庫」建物違法隔間出租,且不符合居住的消防和建築法規,應減輕賠償金額。法院透過建築師公會鑑定,確認這間凶宅屬於「中凶」,價值減損約3成。嘉義地方法院庭長陳寶貴表示,「周姓男子之父母為其繼承人,其等並未聲明拋棄繼承,應於繼承遺產範圍內,龍姓男子(公司負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由於死者父母未拋棄繼承權,他們不僅要面對兒子原有的債務,還因「凶宅」事件被房東求償,使喪子之痛雪上加霜。本案當事人仍可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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