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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人月薪曝光!高雄引水人登船失足 骨折1年獲賠1296萬

記者 陳佳宜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14 17:01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14 17:01
高雄港一名引水人骨折無法工作,法院判決船公司賠償1296萬。(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高雄港一名引水人骨折無法工作,法院判決船公司賠償1296萬。(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劉姓「引水人」於2021年8月18日執行登船任務時,因船上扶手欄杆未妥善固定,導致攀爬繩梯時失足墜落,造成左足挫傷併跟骨粉碎性骨折及多處挫傷,導致近一年無法工作。劉男向船公司提告,要求賠償1566萬元。案經高雄地方法院審理,發現在事故發生前,劉男6個月薪資合計733萬6357元,平均月薪高達122萬2726元。認定船公司有疏失,裁定須賠償劉男1296萬6298元。

高雄引水人墜落事故 法院判賠1296萬元

據了解,引水人的工作是引導船舶安全進出港口的專業人士,又稱領港員或領水員。需熟知當地港口地形、水文、氣象等相關知識,以及專業航海技術,協助不熟悉該港口的船隻進行安全靠泊及離港。

判決書指出,2021年8月18日,順興輪於高雄外海準備入港作業,劉姓引水人搭乘交通船至船側,開始攀爬繩梯登船。過程中,他緊抓的扶手欄杆為活動式金屬裝置,且未確實插牢,導致欄杆瞬間旋轉,劉男當場從梯上墜落。此次事故造成他左腳跟骨粉碎性骨折,並有右手臂與右膝多處受傷,後續需長期治療與復健。

 

審理過程中,檢方調閱劉男事故前6個月的薪資紀錄,包括109萬4845元、156萬3058元、104萬4026元、119萬110元、136萬277元、108萬4041元,合計共733萬6357元,平均月薪為122萬2726元。法院根據紀錄核定劉男10個月無法工作的損失為1222萬7260元,另外加計醫療及看護等費用,判決輪船管理公司及船東蔡男須連帶賠償1296萬6298元。判決另指出,若劉男對船東強制執行無效果,管理公司須負擔1000萬元的清償責任。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引水人#登船#事故#賠償#法院#船舶#安全#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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