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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翁性侵居服員得逞!噁喊:付費解鎖 因「高齡」判2年

作者 引新聞 責任編輯 李育靜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13 17:01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13 17:01
高雄一名87歲李姓老翁去年在自家性侵居服員。(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87歲李姓老翁去年在自家性侵居服員。(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87歲李姓老翁,去年竟在妻子申請居家喘息服務期間,對上門服務的女性居服員阿英(化名)伸出狼爪。過程中,他不但以「付費解鎖」為由要求發生性行為,甚至趁機以手指性侵得逞。阿英驚嚇之餘仍冷靜完成服務,隨後報警提告。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李翁2年徒刑;民事部分則須賠償阿英15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2023年1月15日,阿英前往李翁家中,為其妻子提供洗澡、餵食等照護服務。期間李翁藉口要交付物品,引誘阿英進入房間,隨即從背後強行抱住,並以手指侵犯她的私處。阿英當場掙扎、嚴正拒絕,表明自己已有男友、即將結婚,沒想到李翁竟仍口出穢語,稱「可以付費解鎖」,令她震怒又害怕。

 

阿英逃出房間後,仍堅持完成阿嬤的照護工作,直到結束服務才由男友接回。回家後情緒崩潰、對親密接觸產生抗拒,男友追問下才道出被害經過,隨即一同報警。

審理過程中,李翁否認性侵,辯稱僅是「摸胸部」構成性騷擾。法官審酌被害人證詞一致、醫療紀錄與物證相符,認定犯行明確,但考量他高齡87歲,依法減輕刑度,最終判刑2年。

 
民事部分,阿英另提求償50萬元。法院認為李翁行為嚴重侵害他人身體自主,造成被害人心理創傷,判決應賠償15萬元。法官並強調,長者雖年邁,但年齡並非免責理由,任何性暴力行為都應依法究辦。

《引新聞》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本文由《引新聞》授權提供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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