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吳男在小吃部狂喝16瓶啤酒後,駕車上路撞死人,案經審理,吳男苦求希望用30萬交保,但法官認為吳男肇事後逃逸又藏匿,有逃亡串證疑慮,因此裁定續押並禁見2個月,自11月14日起執行。
酒駕上路把人撞死 還逃跑躲兩天
據《自由時報》報導,吳男在台南某小吃店喝完酒後駕車上路,卻發生車禍把人撞死。肇事後的吳男不僅沒有留下來處理,還拜託朋友協助躲藏,直到2天後才到案。
用30萬換自由身 工作賠償被害人
吳男苦求法官,希望讓他以30萬交保,出來工作來賠償被害人,加上家中情況也不能讓他逃亡。合議庭認為,吳男肇事後躲了2天才到案,有逃亡與串證之虞,審酌吳男的狀況,他涉及公共危險致死、不能安全駕駛、過失傷害與肇事逃逸等多罪,情節重大,有續押的必要。裁定從11月1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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