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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灌「16瓶啤酒」上路撞死人 台南男求交保被打臉續押2個月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12 23:44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12 23:44
吳男在小吃部狂喝16瓶啤酒後,駕車上路撞死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吳男在小吃部狂喝16瓶啤酒後,駕車上路撞死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台南吳男在小吃部狂喝16瓶啤酒後,駕車上路撞死人,案經審理,吳男苦求希望用30萬交保,但法官認為吳男肇事後逃逸又藏匿,有逃亡串證疑慮,因此裁定續押並禁見2個月,自11月14日起執行。

酒駕上路把人撞死 還逃跑躲兩天


據《自由時報》報導,吳男在台南某小吃店喝完酒後駕車上路,卻發生車禍把人撞死。肇事後的吳男不僅沒有留下來處理,還拜託朋友協助躲藏,直到2天後才到案。

 
吳男涉嫌酒駕致死遭檢方起訴,台南地院8月14日訊問,吳男坦承過失致死、過失傷害與肇事逃逸,但卻否認酒駕。不過檢方交送的資料卻顯示,吳男曾在小吃部消費單據出現啤酒16瓶與金額8500元等。但是否涉及酒駕與酒測數值仍待釐清。

用30萬換自由身 工作賠償被害人


吳男苦求法官,希望讓他以30萬交保,出來工作來賠償被害人,加上家中情況也不能讓他逃亡。合議庭認為,吳男肇事後躲了2天才到案,有逃亡與串證之虞,審酌吳男的狀況,他涉及公共危險致死、不能安全駕駛、過失傷害與肇事逃逸等多罪,情節重大,有續押的必要。裁定從11月1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TVBS新聞網》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台南#小吃部#啤酒#駕車#撞死人#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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