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有民眾為了行動不便的老母親租有電梯的房子,不過才住半個月,雙方就撕破臉,租客控訴電梯狀況連連,甚至上週老媽媽還受困在電梯裡,雙方約定好日期維修,卻都說聯繫不到人,租客更指控,房東給AB租約,害他不能申請租補,現在房客想退租,房東也不願出租,卻卡在怎麼退押金 談不攏。

沈先生表示,電梯從8月份就開始出現故障,到老母親被困電梯當天,已經當機了7次。他提到,9月時曾要求房東進行電梯維修保養,但房東並未給予回應。老婦人也表達了她的困境,她說自己需要定期看醫生、回診和復健,但因電梯問題無法外出,多次請求修理都沒有回音。
雙方於7月13日簽訂租賃契約,但僅僅半個月後的29日就發生了糾紛。房東聲稱上個月底去保養電梯,但房客不開門,導致無法進行。直到10月20日,老婦人被困電梯,只好撥打119求援。
沈先生解釋,消防人員到場後表示,要背老婦人下樓也很困難,因為樓梯扶手不穩固,整個樓梯環境非常危險。此外,他們申請租屋補助時也遇到問題。沈先生指出,實際租屋地點在新北樹林保安街,但申請租屋補助的地址卻是三俊街,控房東給AB租約。
面對這些問題,房客希望退租,房東也不願繼續出租,但雙方對押金處理始終無法達成共識。房東表示,9月的租金原應在9月13日繳納,但房客遲至10月13日才給付,而10月的租金至今仍未支付,因此質疑如何退還押金。
這間房子月租金為24000元,押金為兩個月租金。房東表示,扣除10月未付租金和水電費後,押金剩餘21573元,但要求必須在房子清點完畢後才會退還。然而,房客認為因電梯問題導致無法搬離,應該先退還押金。由於雙方立場不同,各說各話,這場糾紛的解決恐怕還需要更多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