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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校園爆偷拍!無恥男偷拍3女師生 女同學見「閃光」揭惡行

記者 張貴翔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0/30 13:02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30 13:09
男學生偷拍三女師生遭起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男學生偷拍三女師生遭起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市某校園發生偷拍案,18歲洪姓男學生在今年5月,於教室陽台與女廁間通風口,以手機偷拍2名未滿18歲女同學及女導師如廁,短短18分鐘內共錄下三段不雅影像。事件發生於校內,因女學生當場發現鏡頭閃光,回報導師後,校方立即報警,警方查扣洪男手機,發現多段偷拍影片。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妨害秘密罪將洪男起訴。

偷拍手法曝光 18分鐘連錄三段隱私影像

據了解,洪姓男學生與2名女同學同班,該校建築設計使教室與女廁之間僅隔通風區域,牆面下方留有氣流交換縫隙。洪男於5月某日下午17時17分前,潛入教室外陽台,蹲伏牆邊,將手機鏡頭從縫隙伸入廁所。17時17分先偷拍導師,畫面清楚拍到其赤裸臀部;17時27分再偷拍另一名女學生,拍下臀部畫面;17時35分後又再偷拍上廁所的女學生,影片中可見臉部與下半身特徵,三段影片角度、時序緊密,行為具連續性。

第一名女學生如廁時無意間發現通風口有鏡頭閃光,驚嚇之下立即衝出廁所回報導師。校方得知後,第一時間報警處理,警方到場查扣洪男手機,經檢視發現多段偷拍影片,畫面與校內廁所結構完全相符。洪男於警詢與偵查過程中,坦承犯行。

 

檢方指出,洪男明知2名女學生未滿18歲,仍以隱密角度拍攝如廁畫面,嚴重侵害隱私與人格尊嚴,行為已構成製作兒少性影像及妨害秘密罪,依法對洪男提起公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偷拍# 女廁# 隱私影像# 洪姓男學生#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妨害秘密罪# 通風口# 女同學# 女導師# 士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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