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西螺一名廖姓男子因缺錢,竟在網路上變賣一台停放在田中多時的農用曳引機,還請買家自行牽回。這台原價三四百萬元的進口曳引機被以10萬元賣出,買家花了1萬元將車運回家,才發現買到贓車!失主在社群媒體協尋下,揭發了這起詐欺案件。由於嫌犯從未持有贓物,法院判決他詐欺罪,處以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廖男坦承因離婚又負債才鋌而走險,讓車主和買家都受害,十分無奈!


一年前,有農夫將一台綠色車殼的進口農用曳引機停放在雲林西螺的一處田裡。當地一名廖姓男子注意到這台車長期停在田裡都沒移動,便拍照透過通訊軟體請張姓好友協助變賣。一位台中的老農不知情,花了10萬元買下這台車,又花了1萬元將車運回家,後來才發現買到的是贓物。這位受騙的農夫表示,有人告訴他朋友那邊有曳引車要賣,因為他正好在種田有需要,又覺得價格便宜,就去看了,喜歡就付錢買了。直到失主在臉書同業社團發文協尋,這位阿伯才驚覺被騙,隨即將車歸還給失主。失主林先生對此感到十分驚訝,表示這種情況很誇張,他不得不自己花錢將車運回來,多花了8000元。這起買賣讓買家和車主都感到困惑,因為賣家廖姓男子對他們來說是陌生人。

事後廖姓男子坦承,因為離婚又是單親爸爸,加上負債缺錢,才會動歪腦筋偷賣別人的車。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表示,被告自始至終都沒有建立自己持有的關係,所以本件被告並不會成立竊盜罪,只能成立詐欺取財罪嫌。法院指出,由於嫌犯沒有經手持有贓物,所以不算竊盜而是詐欺。除了要返還犯罪所得外,法院也判處他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