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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販賣穿山甲!活體、冰存、鱗片全都賣 竹縣議員臥底揭黑幕

記者 沈冠勳 陳世明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0/17 12:17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17 12:17
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接獲,有越南移工在販賣穿山甲。(圖/朱健銘提供)
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接獲,有越南移工在販賣穿山甲。(圖/朱健銘提供)

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在今年5月接獲民眾通報,指有越南移工在網路社群販賣保育類動物穿山甲,副理事長黃宣富立即與縣議員朱健銘合作,安排在新竹縣竹北市臥底交易,過程中,協會取得一隻已死亡及一隻受傷的活體穿山甲,但涉案移工已逃離出境;對此,新竹縣森林暨自然保育科長梁明任表示,相關單位已向檢察署詢問是否可以進行野放,不過目前正在偵查當中,處理方式仍需進一步確認。

越南移工在網路社群販賣保育類動物穿山甲

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副理事長黃宣富於社群媒體發現越南人販售穿山甲,立刻與朱健銘聯繫,並於竹北市進行臥底交易,現場協會取得一隻已死亡與一隻活體穿山甲,並全程錄影存證,朱健銘指出,越南移工多次更換地點,拖延時間以防查緝,最後仍順利完成交易。

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接獲,有越南移工在販賣穿山甲。(圖/朱健銘提供)

 
朱健銘說明,對方在社群上販賣活體穿山甲和已死亡並冰存的穿山甲,還有作為中藥使用的穿山甲鱗片,價格非常昂貴,當時該越南移工也確實將穿山甲帶至交易地點,交易完則交給保七總隊和農業處做後續的保存和處理,到後來發現,涉案移工已逃離出境。另外,朱健銘補充,兩隻的價格是目前販售價格的一萬塊錢,而鱗片的部分一片是五百塊。

後續處理及調查

對此,新竹縣森林暨自然保育科長梁明任說明,穿山甲屬於台灣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的規定,這類動物必須受到保護,禁止任何形式的騷擾、虐待、獵捕或宰殺。違反這些規定者,可能面臨6個月至5年的有期徒刑及20萬至100萬元的罰金。

穿山甲未來的處理方式仍需進一步確認。(圖/朱健銘提供)

梁明任表示,珍愛協會在5月30日通報,有人在進行穿山甲的買賣,相關單位隨即展開調查,6月2日,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接獲正式查詢,並查獲兩隻穿山甲,其中一隻已死亡,另一隻則被送往動物救傷站進行治療和暫養;由於穿山甲的生活習性特殊,相關單位已向檢察署詢問是否可以進行野放,不過檢察署回覆表示該案件仍在偵辦中,未來的處理方式仍需進一步確認。
 



#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穿山甲#越南移工#社群#保育類動物#網路販賣#檢察署#議員#朱健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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