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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女嫁93歲老榮民「拿到房就跑」 法院准離婚房產卻要不回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0/07 13:09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07 13:09
女嫁93歲老榮民騙到房就落跑。(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女嫁93歲老榮民騙到房就落跑。(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從事長照工作的張女負責照顧93歲的退役榮民阿華(化名),沒想到張女以「健康狀況需要照護」誘導阿華結婚,然而婚後僅9天,阿華的房地產就被過戶到張女名下,隨後就搬離失聯。老榮民被騙後相當痛心,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不過房地產卻無法拿回了。

照顧93歲老榮民 騙結婚拿到房產就落跑

根據判決指出,張女負責照顧93歲的退役榮民阿華,兩人在2022年4月結婚,婚後9天張女要求將把鳳山的房產過戶給她保管,阿華擔心被騙只好交出權狀、身分證、印章;沒想到張女竟偽造簽名及蓋章,完成房產過戶,隨即搬離消失。張女離開後,老榮民阿華獨居無人照料,兒子只好把父親送往榮民之家並報警處理。

女不同意離婚 還說兩人感情融洽

案經審理,張女辯稱,過戶房產是雙方結婚前的約定,阿華的證件都是他主動交付的,另外,過戶流程也有公務人員確認,沒有偽造文書一事,至於自己會離開是因為身體不適,還強調兩人感情融洽,離婚是阿華子女要求的,自己不同意離婚。阿華則說,「自己要離婚!結婚的目的是我跌倒了有人叫救護車,有人照顧我,可是張女有另外的心態,想要我的房子,她什麼事情都不告訴我」。

法官判離婚但房產卻無法拿回

法官調查發現,張女自2022年4月29日分居後,期間都沒有主動探視或照顧高齡的阿華,可見夫妻間已無互信及扶持,婚姻僅剩形式,已達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最終法官判決認定婚姻基礎已破裂,依民法規定准予離婚。至於房產部分,由於相關撤銷贈與及偽造文書訴訟已遭駁回,房子最終仍歸張女所有。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長照工作#照顧#榮民#騙婚#房產過戶#離婚#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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