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一名10歲男童,跑到住家附近鴿舍把玩鴿子,當場被飼主發現,因為飼主之前有18隻鴿子遭竊,懷疑也是被男童偷走,以失竊的都是冠軍鴿為理由,要求男童賠償百萬,男童父母親認為,無憑無據他們也沒錢可以賠。
走進10歲男童的住家,裡頭空蕩蕩幾乎沒什麼家具,狹小的房間,衣服散落一地,他就睡在地板上。
媽媽說,弟弟騎腳踏車去附近鄰居家,打開別人的鴿舍,抱了一隻鴿子在手上玩,誰知道被當成小偷。男童母親王太太:「鴿主就看到他(男童)手上 已經抱一隻鴿子。」記者:「弟弟怎麼跟你們說的?」王太太:「他也有自己承認偷3次。」
更慘的是,飼主認為,男童既然承認,就把前2次18隻鴿子失竊,也算在10歲男童身上,求償1百萬;但問題是,家裡4個小孩,全家只靠爸爸作水泥工維生,怎麼付得出來。王太太:「這次當場被抓到,那如果之前那2次不是他偷的,就賴給他(男童)這樣子。」
媽媽說,兒子拿人家的鴿子玩確實不對,願意接受處罰,但無憑無據就要賠償百萬,他們賠不出來,也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