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區一家私設的圍棋教室傳出「新北毛畯珅」翻版事件。有加重強制猥褻前科的圍棋老師李慶彥在家裡安裝監視器,課堂上對12名年齡介於5歲至10歲的幼童猥褻,透過監視器偷拍,一審依64罪拍攝兒童性影像論罪判處22年,上訴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今(2)日改判21年徒刑。
李男有前科 私設教室對幼童下手
檢方指控,李男在住所設立圍棋教室,並在客廳及作為圍棋教室使用的房間裝設監視器。自2021年5月至2024年8月間,多次將幼童抱坐腿上、隔著手摸生殖器或胸部,性猥褻幼童,並利用監視器錄下。
調查發現,有12名幼童受害,年紀最小5歲,稍長的不過10歲。
一審期間,李男坦承猥褻,但否認偷拍猥褻片,合議庭考量李男警詢筆錄時辯稱,監視器是來拍學生狀況,第二次又改口是用來記錄上課過程,前後說詞不一,且監視器長時間錄影,影像龐大,還將猥褻畫面存在電腦內,認定是卸責之詞,不足採信,認定李男觸犯64項犯罪,刑度加總共571年1月徒刑,應執行22年。
二審考量李男已部分和解 量刑基礎變動
案經上訴,李男曾於二審期間遞狀表示要與被害人和解。二審認為,多數被害人沒同意修復式司法,雖部分被害人父母調解成立,李男僅賠部分款項,其餘被害人迄今未見積極協商或具體方案,以及考量被害人均為兒童,為避免二度創傷,不宜司法修復。
二審認為,李男已部分和解,量刑基礎已有變動,另審酌李男的加重強制猥褻前科,2014年6月5日執行完畢,以及犯後認強制猥褻、性騷外,自始否認偷拍兒童,撤銷改判為21年。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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