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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馬好手林義傑釣魚抓盜版告網友 著作權蟑螂案二審逆轉無罪確定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9/26 11:14
最後更新時間:2025/09/26 11:36
林瀚駩二審獲判無罪確定。(圖/TVBS資料畫面)
林瀚駩二審獲判無罪確定。(圖/TVBS資料畫面)

改名林瀚駩的「超馬好手」林義傑之前被控化身「著作權蟑螂」,以經營的真相智財顧問公司,涉與律師合謀以釣魚方式誘拐網友下載盜版,再索討和解金,獲利90萬元。台北地院判處林瀚駩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但林等6名被告與檢察官均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25日撤銷原本的有罪判決,全部改判無罪確定。

讀EMBA起意抓到盜版 成立真相公司


林瀚駩2019年就讀政大法律研究所在職專班時,得知司法實務上有公司從事盜版取締業務,經徵詢EMBA的律師同學張躍騰意見後,2021成立真相公司,與「樺亨」的許仁泰簽立科技蒐證委任契約書,透過許仁泰引薦律師鄭遠翔。

 
高院指出,威視、甲上早已不滿盜版猖獗,僅因礙於成本過高而作罷,並非「無興訟之意」,僅是「無興訟之力」,故經林瀚駩等人協助,修改合約後,由真相公司出面追訴侵權。

二審合議庭認為,林瀚駩是真相負責人,鄭遠翔有律師資格,真相和威視、甲上公司簽立專屬授權合約,用真相名義提告求償,由鄭遠翔在北部地區撰寫告訴狀、遞狀及洽談和解、調解等訴訟事宜,未構成《刑法》第157條挑唆包攬訴訟之犯行,也不符《律師法》第127條無律師證書卻意圖營利辦理訴訟業務的構成要件。

林瀚駩6人有罪遭撤銷 高院改判無罪


高院認為,威視、甲上分別與真相簽訂專屬授權合約,並非虛偽或脫法行為。雙方合約內容屬契約自由原則,雖遊走於合法邊緣,但未違反罪刑法定原則,林瀚駩、鄭遠翔、許仁泰、負責蒐證的邱志偉、陳鼎言、陳駿璿等人涉及包攬訴訟的行為,尚不得逕以刑事罪責相繩。

 
加上檢察官未積極舉證,證明被告許仁泰、 邱志偉、陳鼎言、陳駿璿有謀議犯罪之具體事實,因此撤銷改判無罪,不得上訴。

更多新聞:民進黨共諜案黃取榮重判10年 另3人重判8年2月到4年

#林瀚駩# 真相智財顧問公司# 著作權蟑螂# 盜版# 和解金# 包攬訴訟# 威視# 甲上#林義傑#超馬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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