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律師林憲同因2起傷害案遭判刑確定,被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審議。律懲會日前通知林憲同前來答辯時才發現,他已於2月21日逝世,享壽80歲。律師懲戒委員會依據《律師法》規定,確認林憲同死亡,決議懲戒案不予受理。林憲同生前曾參與多起重大訴訟,並具有豐富政治經歷。
林憲同經手多起知名案件 也曾經從政
林憲同是台南縣人,畢業於台大法研所,早年為國民黨員,曾與研究所同學謝長廷合開律師事務所,後因政治立場不同分道揚鑣,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職業期間參與多起知名案件,包括:反共義士吳榮根投誠案、蘇建和3死囚案、鄧香妹母女對辜振甫恐嚇取財案,及宋楚瑜「興票案」,事後又以公開信質疑宋楚瑜。
2起傷害案都跟筆有關
林憲同會被移付懲戒,是因為他跟林女有借款糾紛,在嘉義地院審理時,休庭期間以原子筆刺傷林女手臂,被依傷害罪處拘役15日、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1萬元確定。另與林男有糾紛,新北檢傳喚2人時,林憲同右手持筆握拳朝林男右手臂擊打,最高法院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確定。
2案確定後,嘉義地檢署、台北律師公會分別將林憲同移付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日前通知林憲同到庭,其子於今年4月8日致電表示,林憲同已於2月21日過世。律懲會查證戶役政資訊後,依《律師法》決議因律師已死亡,懲戒案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