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環保署之狼性侵女秘書 10罪起訴法院再延押2個月

記者 陳祁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9/13 17:47
最後更新時間:2025/09/13 18:04
李健育遭延押2個月。(圖/翻攝環境部官網)
李健育遭延押2個月。(圖/翻攝環境部官網)

環境部環管署前總隊長李健育,因涉嫌長期利用職權對3名女秘書及1名女學員進行猥褻及指侵,檢方於今年6月依強制性交等10罪起訴李健育,事發地點涵蓋環境督察總隊台中辦公室、連江、花蓮等地,案情涉及多次公務出差及辦公室內,李健育利用機關最高長官職權,對女下屬多次強制猥褻,法院羈押李健育3個月後,於9月16日再裁定延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長官利用權勢侵害下屬

檢方指出,李健育自2022年6月起,數次於公務出差及辦公室內對女秘書及女學員進行性騷擾及猥褻行為。例如在連江出差途中於公務車上伸手進入女秘書衣服並強吻,2023年4月則於個人休息室內對女學員解開襯衫、強吻並指侵。李健育還曾於高鐵車廂、飯店等多處,對女下屬有環抱、摸胸等不當舉動,被害人因懾於其職權長期隱忍。

多年持續侵害 檢方痛批重創機關形象

李健育涉案長達數年,涉及4名女子,且手法包括伸手入內衣、強壓頭部親吻及指侵等。被害人最終忍無可忍向上級反映並報警,檢方於4月17日搜索並聲押李健育。檢方於6月偵查終結,依強制性交等10罪將其起訴,並痛批李健育「身為單位最高長官卻利用職務權威對女同仁侵犯,重創機關形象」,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中地方法院表示,李健育涉犯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及利用權勢猥褻罪,犯罪嫌疑重大,且考量其與被害人間有主管與部署、學員關係,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之虞。法院裁定自9月16日起再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確保案件審理公正進行。



#李健育# 環境督察總隊# 性騷擾# 猥褻# 強制性交# 女秘書# 女學員# 職權# 侵害# 起訴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245

0.0141

0.0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