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吳姓女子因長期暗戀高中同學黃男,卻屢次被拒絕,只能維持性伴侶關係,心裡積怨難平。2022年1月兩人到旅館發生關係後,吳女再次表明想交往,卻又遭拒絕並遭到辱罵,情緒失控下拿出隨身水果刀刺向黃男後頸,導致他大量出血、傷及神經與肌腱,幸虧送醫急救才撿回一命,但手臂至今仍有後遺症。案件歷經審理,法院二審考量情節與雙方和解,將罪名由殺人未遂改為重傷害未遂,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並須完成6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吳女自高中起就對黃男有好感,但黃男始終不願交往,僅將她當砲友,甚至多次用言語羞辱、試圖控制她的交友情況。長期累積的不滿情緒,讓吳女認為感情遭到玩弄,當天又因黃男言詞刺激,才爆發衝動行為。
法官分析,案發時雙方身穿厚重衣物,吳女攻擊部位雖在頸部,但僅出手一次,隨後也未持續追擊,黃男得以逃到櫃台求救。甚至黃男還擔心吳女自殘,請人查看她的狀況,因此無法認定吳女確實有殺人意圖。
此外,法院認為吳女事後展現悔意,並在審理過程中積極與黃男調解,今年3月雙方達成和解,黃男也選擇不再追究,顯示被害人已接受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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