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區一名繼父阿德(化名)自2017年起,頻繁向就讀國小四年級的繼女小花(化名)伸狼爪,4年內猥褻次數高達573次。小花因無法忍受,向阿姨及學校輔導老師哭訴,案件這才曝光。事發後,阿德不僅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小花「想交男友才亂說」,甚至還囂張向其表示「早知道你會報警就上你」。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阿德為滿足一己私慾,罔顧小花身心人格之健全發展及心理感受,且犯後態度不佳,最終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判處12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鬼父猥褻小四繼女 4年內高達573次
判決書指出,阿德為小花的繼父,母親則是長期在外工作,兩人自2017年4月起同住,期間阿德竟為逞一己私慾,頻繁以口交、撫摸性器官及傳送猥褻訊息等方式猥褻小花,儘管小花多次拒絕,但阿德仍以「不載你上下學」、「吃住去找你媽」為由警告,4年內猥褻高達573次。小花因無法忍受,於2021年7月向阿姨及學校輔導老師哭訴,案件這才曝光。小花供稱,自己也曾向母親求助,當時母親雖然很生氣將阿德趕出去,但沒多久他就又搬回來,不得已最後才跟阿姨說,並搬去跟阿姨一起住。小花的阿姨證稱「她在5、6年級時跟我說繼父會摸她屁股跟胸部,並坦言『很噁心』,那時小花很害怕,我問了很久,好幾個禮拜她才慢慢講出來」。
阿姨氣憤報警 繼父狡辯還稱「早知就上你」
此外,學校輔導老師也證稱,小花曾於2020年間因自殘轉介來輔導,當時有描述家庭狀況,報警後有說過阿德對她性猥褻,事件爆發後阿德還對她說,「若知道你會報警早知道我就上你」。檢警調查時,阿德否認犯行,還辯稱小花因進入叛逆期、想交男友,不想讓他和媽媽管教才亂提告。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綜合以上證詞及手機對話紀錄等,認為阿德證詞不足採信,犯罪事實明確。法官認為,阿德明知小花年幼,仍罔顧其身心人格之健全發展及心理感受,為滿足個人私慾使其身心受創,考量阿德犯後否認犯行,未曾對小花道歉及和解,犯後態度不佳,最終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判處12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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