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一名62歲的周姓男子於去(113)年10月19日,夥同友人前往南投紫南宮,用不認識的楊姓男子身分證借600元發財金,紫南宮發現資料異常後報警。警方調查揭露周男有多項毒品前科,當場逮人,此案經法院審理後,依涉嫌偽造私文書罪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可上訴。
網咖撿到身分證 竟拿去借發財金
檢警查明,周姓男子於112年11月8日刑滿出獄,113年10月17日至19日期間,在新竹市網咖撿到楊姓男子遺失的身分證。19日下午,他與友人前往南投紫南宮求財,並在求金單上填寫楊男個資,成功借得600元發財金。
紫南宮發現資料異常 揪出男冒名
周姓男子借款後不久,紫南宮服務人員發現資料異常,撥打周男填寫的手機號碼也不通,立即通知警方。警方到場調查,周男坦承冒用他人身分,並被依偽造私文書罪送辦。全案經法院審理,檢方起訴周男,法院認為其前科累累,且行為造成被害人困擾。
法院指出,周男雖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因此依偽造私文書罪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換算金額,周男需繳納12萬元罰金,才能免除牢獄之災,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