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無照女騎士在路口未禮讓直行車,違規左轉遭撞倒在地,肇事責任比例高達七成,但在雙方進入調解程序後,女騎士卻提出高達 30 萬元的精神損失求償,讓只有一成五肇責的小客車駕駛感到相當錯愕。事發於 6 月 20 日高雄左營菜公路與左營下路口,女騎士除提出精神損害賠償外,還包括醫療費 7000 多元及工作損失 6 萬多元,總計求償金額達 38 萬 6000 多元。法界人士表示,只要有肇責,不論比例多寡,受損方皆可提出求償。

這起車禍發生時,一名婦人騎機車未禮讓直行車輛,直接催油門左轉,導致雖已踩煞車的汽車仍來不及煞停而撞上。女騎士先趴上引擎蓋,接著連人帶車倒地。汽車駕駛立即錄影存證,而女騎士的機車車殼破損,但她表示不用報警。汽車駕駛的媽媽表示,當下女騎士承認自己沒有駕照,擔心會被開罰 2 萬 4000 元,請求不要報警。讓她感到傻眼的是,肇責比例明明是對方七成、自己是一成五,對方卻開口求償 30 多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名 57 歲的女騎士雖無照,卻仍在事故後繼續騎車。雙方關於賠償問題已談判兩個月仍無法達成共識。律師李茂增解釋,精神損害賠償的計算通常會衡量被害人的傷勢以及雙方的社經地位和收入等情況。他指出,只要發生交通事故,受損方都可提出精神損害賠償,且只要對方有肇責,就能提出賠償請求。若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最終將由法院審理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