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一名游泳池救生員曾姓男子,2015年至2023年間因工作認識8名少年,先後在游泳池盥洗室、少年住處及堤防等地,與少年們口交、摸生殖器等性交或猥褻行為,並以手機拍攝性影像。曾男事後雖刪除影像,但手機卻將畫面自動備份至Google雲端,遭Google公司通報美國「國家兒童失蹤與受虐兒童援助中心」,輾轉由刑事警察局國際科追查,最終嘉義地方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處1年9月徒刑,緩刑5年,另須接受法治教育及社區義務勞務。
猥褻影片備份上雲端 遭Google查獲
根據判決書內容,曾姓男子因擔任游泳池救生員的職務,與多名少年熟識,並於期間在不同地點發生接吻、口交、觸摸生殖器等性交或猥褻行為。他使用手機拍攝相關性影像,得知事件曝光是因手機自動將影像備份到Google雲端硬碟,Google公司主動回報美國「國家兒童失蹤與受虐兒童援助中心」,再由該中心通報給刑事警察局國際科,2023年間警方據此展開偵辦。
救生員認了「猥褻8少年」 法院判決出爐
法院審理指出,2015年至2023年,曾姓男子與8名少年發生性交或猥褻行為,並坦承不諱。影像資料雖已刪除,卻因雲端備份被Google發現,經跨國通報後由警方查辦。法官認為其動機非出於長期惡意觀覽,且已與被害人和解,素行尚可,並非惡性重大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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