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國道1號南向桃園路段攔下一輛白色貨車,發現車上載運的鋼管嚴重超出車身。警方使用捲尺測量,確認貨物超出車身190公分,已超過車輛全長的30%,依規定予以開罰。

為避免駕駛人對違規認定有疑義,陳柏安表示,警方車上都會隨身攜帶必要工具。這些工具包括酒測器、捲尺(用於測量貨物是否超長超高)、製單機,以及雷射槍(用於取締超速或未保持安全距離或慢速車)。他強調,警方需要使用科學儀器進行舉發採證,確保執法公正。
上路前應確認車輛及載運貨物是否符合規定。抱持僥倖心態超載貨物,不僅會面臨罰款,更重要的是嚴重危及交通安全。若後方來車沒有注意到突出的貨物,或未能保持安全距離,都可能引發事故,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實在是害人又害己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