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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碰我」騎士糾紛互嗆 錄影貼太近爆拉扯

記者 王如襄 / 攝影 顏睿陞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8/24 16:48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24 20:28

行車糾紛中的蒐證與肢體接觸爭議引發法律問題。新北市一名26歲謝姓騎士與52歲陳姓外送員,因路口右轉糾紛而發生爭執,雙方停在路邊互相叫罵並以手機錄影蒐證,過程中因貼得太近而發生身體接觸,差點演變成肢體衝突。雖然阻擋鏡頭的肢體接觸不會構成過失行為,但律師提醒,不斷拍攝他人臉部可能觸犯強制罪,影響他人自由。

騎士與外送員因行車糾紛,爆發口角,雙方拿手機互拍。(圖/當事騎士提供)

 
事件發生在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起因是外送員停在外側想要超車右轉,疑似太貼近旁邊車輛引起不滿。晚間9點多,26歲謝姓騎士不滿52歲陳姓外送員在右轉進民義街時突然衝出來,於是提醒對方剛才的切入方式很危險。沒想到外送員反嗆「是撞到了沒」並揚言要告他,兩人怒氣都很大,將機車停在路邊當場對峙。

雙方為了自保,都拿起手機錄影蒐證,但卻將鏡頭貼近對方臉部。在錄影過程中,兩人互相指責對方先碰觸自己,「你先貼我的喔」、「你不要貼我」、「你先碰我的」,雙方推擠動作引發更多爭執,所幸最後由警方到場安撫平息事件。

黃柏榮律師表示,縱使拍攝是為了主張合法蒐證,但如果已經近距離影響到他人的人身自由,就要小心是否有強暴或脅迫的問題。如果有的話,這樣使他人無行義務之事情,恐怕會構成強制罪。
 

雖然雙方的推擠動作不構成過失行為,但專家建議,在錄影蒐證當下,還是應保持安全距離,才能避免又多出不必要的誤會。這起事件提醒大家,即使在維護自身權益時,也應注意適當距離,避免衝突升級。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
◎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蒐證# 肢體接觸# 爭執# 錄影# 強制罪# 新北市# 外送員# 騎士# 法律問題# 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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