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一間汽車展示中心的戴姓課長因缺錢花用,竟私吞2客戶共133萬元現金到自己口袋,等嘸新車察覺異樣,氣得直向總公司追討,戴姓課長私吞訂金的事件才東窗事發,經法院審理,戴男依業務侵占罪判徒刑1年2月。
根據判決指出,2023年7月劉男看中一輛價值146.9萬元的7人座休旅車,他將訂車款106.9萬元交付給戴姓課長,殊不知其中的70萬元竟被暗吞;一周後,另名陳姓男子也花128.9萬元訂購休旅車,他所交付的63萬元訂金,同被私吞。
兩名車主苦苦等了新車老半天都等嘸,氣得寄存證信函、打電話催車,總公司一調查才驚覺訂金被戴姓課長私吞,立刻報警。案經審理,戴男坦承犯行,法官依業務侵占罪判刑1年2月,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