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4月間在某超商看到一名女高中生專注滑手機,竟萌生不當念頭,趁機從後方以手機偷拍其裙下。女子起初未察覺,直到有熱心民眾出面提醒,才驚覺遭偷拍報警。事後,警方調查時林男坦承犯行,台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妨害性隱私罪將其起訴。
警方調查,林男今年4月行經深坑區某便利商店時,發現一名身穿制服的女高中生站在門口,竟一時起色心,彎腰將手機伸入對方雙腿間偷拍數秒後離開。有路人親眼目睹全程,隨即上前提醒女子注意自身安全。
女高中生得知遭偷拍後,立即打電話向家人求助並報警處理。警方受理後,經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鎖定林男身分並通知其到案說明。檢警偵訊時,林男坦承犯行,稱因察覺路人提醒,已在現場刪除檔案,後經確認手機內無其他偷拍影像,檢方偵結後依妨害性隱私罪將林男起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