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新北市淡江大學附近,警方開車巡邏看到一輛多元計程車,明明斑馬線上有行人要過馬路,司機卻沒有禮讓、直接轉彎,立刻跟上去要開單,結果司機自認沒有違規,不僅拒絕出示證件,還立刻「打110陳情」。

當警方指出「停車是車速為0」時,駕駛又改口表示「沒有看到人」。駕駛與警方僵持不下,始終拒絕出示證件。最終,駕駛下車後第一件事竟是撥打110電話陳情,聲稱自己沒有違規,警方硬要開單。
由於駕駛拒絕配合出示證件,警方依法將其帶回派出所查證身分。除了交通違規外,還多了一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事發地點位於學區周邊,人車往來頻繁,作為職業駕駛更應注意路況安全。對開單有異議時,正確做法應是事後申訴,而非當場與警方爭執,徒增執法人員的困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