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急難救助金受挫,六十二歲男子竟在台中梧棲區公所門口放鞭炮洩憤!」父親節當天下午兩點多,一名謝姓男子右手拉著一大串鞭炮,左手塑膠袋內還準備了更多,在區公所門口點燃後,鞭炮聲響不斷,煙霧飄入區公所內部。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謝姓男子原本具有低收入戶身分,因手部受傷想申請急難救助,但多次往返仍無法完成申請,才憤而放鞭炮發洩不滿。如今不僅未能獲得急難救助金,還得面對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後果,實在得不償失!


事發當天,謝姓男子在梧棲區公所門口點燃鞭炮後,現場留下滿地鞭炮屑,辦公人員聽到巨大聲響後紛紛跑出查看並報警。警方抵達現場後調閱監視器,發現是有人蓄意放置鞭炮,隨後循線找到這名六十二歲的謝姓男子。

清水分局梧棲所所長何易軒表示,謝姓男子已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於訊問後移請台中沙鹿簡易庭裁定。何易軒強調,男子原本是要申請急難救助金,卻將錢用於購買鞭炮來報復,結果不但沒有申請到救助金,還因此觸法。
一名原本需要經濟援助的低收入戶,不僅未能獲得急難救助金,現在還必須面對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後果,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