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人妻指控,在與丈夫結婚不到一年後,驚覺丈夫與年僅19歲的超商女店員發生不正當關係,甚至將她趕出家門。在協議離婚的過程中,人妻意外發現戶籍謄本多了一名成員,竟是小三已懷孕產子。人妻氣憤之下將丈夫、小三及小三父親告上法院,台中高分院最終判決3人須連帶賠償30萬元。
更多新聞:巨業客運撞死東海女大生喊「賠30萬離譜」 私下和解:多給3萬
根據判決書指出,人妻與丈夫於2021年結婚,並育有一名子女。然而,其夫不久便與一名超商女店員交往並同居,甚至在身上刺青小三的名字,並將人妻趕出家門。去(2024)年初,兩人協議離婚後,人妻取得戶籍謄本,才驚覺男方的不忠行為,並且小三已經生下女兒。人妻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調查期間,人妻發現小三在介入婚姻時,年齡未滿18歲,屬未成年人,因此要求小三父親共同承擔責任。
更多新聞:因討150萬欠款!新北副發言人胞弟遭爆頭亡 兇手判無期徒刑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