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局文山一分局偵查隊長陳俊銘,因涉嫌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積金,台北地檢署昨(14)日指揮警調搜索其住處與辦公室,並將陳俊銘帶回約談。據悉,陳俊銘任「刑大偵八隊」隊長期間,以公積金名義核銷與警務無關的私人開銷,並要求同仁提撥獎金至公積金,引發外界批評。檢方今(15)日清晨依貪污罪諭令新台幣12萬元交保,台北市警局則表示已將陳俊銘調離主管職,靜待調查結果。
台北市刑大與新北市調查處因接獲檢舉,發現陳俊銘在擔任刑大偵八隊隊長時,涉嫌以公積金為名,核銷與警務無關的私人開銷。經調查後,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相關單位搜索其住處及辦公室,並帶回約談。
陳俊銘自派出所所長一路升任偵查隊隊長,管理風格屢遭爭議。2024年調任文山一分局後,推行嚴格行蹤回報制,並要求警員將破案獎金、加菜金提撥30%至公積金,外界批評此舉為「變相課稅」!
檢方複訊後,今日清晨依貪污罪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諭令陳俊銘以新台幣12萬元交保。台北市警局表示,已將陳俊銘調為非主管職,並強調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絕不寬貸,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護警譽。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