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兩名員警因處理違停案件時僅驅趕駕駛而未開單,遭檢舉民眾舉報並被檢方依貪污罪起訴,最終獲判無罪。法官認為,員警可能是因不熟悉法律或誤以為有裁量權,且無證據顯示有圖利行為。另一起案例中,一名多元計程車司機在紅線違停遭員警取締,該駕駛不斷辯解找不到其他地方停車,最終仍被開罰。警方表示,違停紅線、闖紅燈等違規行為可直接開罰,無需先行勸導。

過去,台北市曾有兩名員警處理無車牌違停車輛時,只進行驅趕而未開單,隨後被檢舉違停的民眾舉報。台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這兩名員警,但法院最終判決無罪。法官認為,這兩名員警可能是因不熟悉相關法律規定,或誤以為在此情況下有裁量權,才沒有依法開罰。此外,由於沒有證據顯示員警有圖取不法利益的行為,因此宣判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