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與小帥(化名)結婚逾13載,但婚後丈夫「做回自己」,常常偷穿女性內衣褲、高跟鞋。她試圖勸阻,卻逼得丈夫離家出走,一走就是11年,期間杳無音訊,最終小美心死和離,法官准了。
據判決,小美主張與小帥在2012年5月21日結婚,雙方無兒無女,逍遙快活。有一天她卻意外發現小帥驚人秘密,他總是偷穿女生內衣褲、踩著高跟鞋,讓她難以接受。
她曾數次與小帥溝通,卻屢碰閉門羹,最後雙方無法溝通。小帥選擇在2014年5月間離家出走,自此未再與家人聯絡。10數年過去,小美最終心死訴請離婚。
不過,小帥到庭辯稱,是因為小美提出的要求太過分,他沒辦法接受才選擇離開,且兩人僵持許久,也是因為小美不許他提離婚。
法官審理時發現,小美與小帥分居已逾10年,無論是個性或者觀念都相當不合,到庭後彼此間存有嫌隙,均未有積極修復夫妻感情的作為,任憑雙方感情日趨淡漠。
法官指出,小美依舊無意繼續維持這段婚姻關係,小帥則把離婚當作籌碼,未試圖主動與小美修復關係,只一味想合理取得金錢補償了事,令人唏噓。
最終新竹地院法官審酌,兩人長期分居,心神上早已分崩離析、各自生活,彼此猶如獨立個體,形同陌路,已無任何婚姻維繫實質交流。若強求維持婚姻關係,不僅無法改善現況,反而讓兩人徒增矛盾、虛度歲月,認定雙方婚姻走到盡頭,准許二人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