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開庭驚見「陸籍律師」!辯稱法律沒禁止 檢方出手了
- 記者:陳祁
- 發佈時間:2025.08.14 11:05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14 11:05
- 記者:陳祁
- 發佈時間:2025.08.14 11:05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14 11:05
台中地方法院。(圖/陳祁攝)
近期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一起關於台商和大陸公司的民事案件,其中一方為大陸籍的劉姓律師,引起台灣籍的蔡姓律師當庭反對,對方卻辯稱「法律又沒禁止」,引起反彈,不過根據《律師法》,外國律師須經法務部許可,劉姓律師是否具有相關的認證,全案交由台中地檢署來偵辦釐清。
有律師在Threads指出,除了台灣籍的律師之外,外國律師須經許可,且不得代理適用台灣法律的訴訟。中國籍律師既不是台灣律師,也不是法律承認的外國律師,直接在法院代理,恐已屬違法執業。該大陸籍律師是否堅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因此才來台開庭,這種立場,等同否認我國法律與制度的獨立性,嚴重衝擊司法主權!
台中地檢署則回應,按在中華民國以外之國家或地區,取得律師資格之律師,為外國律師;外國律師非經法務部許可,並於許可後6個月內加入律師公會,不得執行職務,分別為《律師法》第114條第1項及第115 條第1 項本文定有明文。該名律師是否涉有違反《律師法》之犯罪嫌疑,本署已主動分案,指派檢察官積極查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