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鄧姓男子於今年6月過世,但其子女對父親的葬法產生嚴重分歧,兒子主張火化,女兒則堅持土葬,雙方爆發多次爭執,甚至擔心對方搶先處理遺體,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將遺體保管。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時,考量家屬意見無共識且情況緊急,最終裁定暫時將遺體安置於殯儀館。
據了解,鄧男於今年6月過世,但其子女對遺體的處理方式產生嚴重分歧,女兒主張火化違背父親遺願及多數家屬意見,強調土葬才符合父親生前想法;兒子則明確表示,父親生前曾說要火化,兩人各自堅持立場,情緒激烈,甚至各自安排時間準備行動。
由於雙方爭執不斷,擔心對方搶先處理遺體,最終決定採取法律途徑,分別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請求協助將遺體妥善保管。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時,指出遺體屬於共同繼承財產的一部分,處理方式不能任意決定,應依法安葬,如無遺囑則需依多數繼承人意見或應繼分過半決定。
法官認為,考量家屬目前無法達成共識,且一旦選定葬法即無法回復,屬於急迫且危險情況,最終裁定將遺體暫時安置在殯儀館,也是相當罕見的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