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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燈裝「太陽能監視器」狂檢舉三百多件 警:證據違法

記者 陳薇仁 / 攝影 張崇閔 陳弘毅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8/09 18:37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09 20:15

斗六市一名男子為報復曾開單的不滿,竟在公有路燈架設太陽能監視器,兩個月內瘋狂檢舉369件機車轉彎未打方向燈,導致160多件被裁罰!警方認定監視器設置違法,錄影地點也是私人土地,決定撤銷所有罰單並退還已繳納的罰款。有民眾認為,「監視器應該用於自我保護,而非作為檢舉他人的工具!」

不滿被開單!男私設監視器檢舉三百多件,全社區成受害者。(圖/民眾提供)

 
雲林縣一名男子因不滿曾被開單,竟在公有路燈上安裝太陽能監視器,全天候監控社區居民的交通違規行為。短短兩個月內,他檢舉了三百六十九件機車轉彎未打方向燈的案例,導致一百六十多件被裁罰。然而,警方最終認定這些監視器的設置違法,且錄影地點屬於私人土地,因此決定撤銷所有罰單。

男子自行在路燈上安裝監視器抓違規。(圖/民眾提供)

這位檢舉達人的行為源於個人被檢舉後的不滿情緒。據了解,該名男子從一月開始在斗六市的社區內進行大規模檢舉,同社區九成住戶都曾被他舉發過。雲林縣議員王又民表示,這名男子是出於「狹怨報復」心理,在私設監視器,並利用錄影方式進行檢舉工作。

 
更令人驚訝的是,這名男子將監視設備架設在公務單位的路燈上,且採用太陽能技術供電,避免了偷接電的嫌疑。雖然設備安裝方式看似巧妙,但斗六警分局第五組組長何圳生強調,這種針對性、報復性的檢舉目的,已違反開放民眾檢舉的立法精神,因此決議函請雲林監理站撤銷所有舉發單。

路燈裝「太陽能監視器」狂檢舉,監理站:已繳罰款將全數退還。(圖/TVBS)

由於監視器違法設置且提供的證據不具法律效力,加上錄影地點屬於私人土地,警方、監理站等多個單位開會後決定撤銷全部罰單。雲林監理站站長陳啓文表示,對於已繳納罰款的民眾,監理站也會將款項全數退還。

警方特別指出,若監視器設置在自家土地上,仍可作為檢舉證據,私設監視器可能違反個資法的問題。然而,有民眾認為,監視器應該用於自我保護,而非檢舉他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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