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62歲胡姓公會前理事長,因懷疑32歲女友與49歲鄭姓男子有曖昧關係,竟自製遙控炸彈並裝設在對方機車底部。這起驚悚事件發生於2023年,當鄭姓男子發現車底不明物體後,經過修車行與警方確認,才發現這是具有致命殺傷力的炸彈裝置。胡姓男子遭法院重判15年有期徒刑,並面臨民事賠償。

這起危險事件的受害者鄭姓男子表示,是鄰居告知他在凌晨2至3點時,看見有人蹲在他的機車下方鬼鬼祟祟,更令人膽戰心驚的是,警方告知鄭姓男子,該炸彈不一定需要遙控器啟動,劇烈震動也可能引爆,當時鄭姓男子曾騎著裝有炸彈的機車載著小朋友出門,又騎行超過十公里前往修車廠,最後到派出所求助,警方發現異狀後立即啟動防爆小組進行拆彈工作。
鄭姓男子的妻子對此事件感到憤怒不解,她強調家中還有小孩和老人,質疑胡姓男子放置炸彈的行為實在令人無法接受。判決指出,胡姓前理事長竟然在自家經營的美容用品店內製造炸彈,使用電池、火藥、汽油、鐵片、定時器等材料。這令人質疑一個從事美容行業的人為何擁有製造炸彈的專業知識,是有人指導還是自學成才。

法院已對此案做出判決,胡姓前理事長因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被判處15年2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在民事賠償方面,鄭姓男子提出500萬元的求償,但高雄地院僅判賠10萬元。目前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