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去年9月20日判死刑合憲,但設下重重關卡,其中一項「自創」條件為科處死刑各審級須「一致決」。殺害3人的死囚連國文聲請閱覽評議意見,台灣高等法院裁准,連國文閱卷後可得知法官是否一致決判他死刑。
身為重刑犯的連國文5日下午配戴腳鐐、手銬,在5名法警戒護下一跛一跛走進高院法庭,結果他看不到5分鐘就結束,由法警還押看守所。還押時,媒體詢問連國文「為什麼要看法官的評議簿?是不是覺得大法官給你一線生機?覺得自己罪不至死嗎?」連國文僅說,謝謝。
「五分埔」角頭連國文(原名連圀文)與友人黃騰永、松山角頭王冠仁有賭博糾紛,連、黃二人夥同手下麥國偉、陳豪傑,於2000年3月26日當街持槍狙殺王冠仁,之後再夥同黃騰永等人,毒死麥國偉及其女友黃王鳳美「滅口」。最高法院2011年維持更七審見解,駁回上訴,依連續殺人罪,判處連國文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至今仍未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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