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事件在新北市新店區驚見運將持刀攔車,引發社會關注。一名三十二歲鹿姓駕駛指控,在新店永業路及新潭路一段附近遭到計程車司機以手電筒照射強光,甚至拿刀下車恐嚇。警方已介入調查此案,雙方各執一詞,計程車駕駛林姓男子則表示,因先前行車糾紛而起衝突,且刀具是釣魚用具,但警方仍依妨害自由罪嫌將案件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由於事發地點周圍多為山區,晚間車流量稀少,附近住戶也多在屋內休息,鹿姓駕駛擔心若發生暴力衝突難以求救,因此選擇立即倒車離開現場,不再與對方爭論。隨後他前往派出所報案,控訴計程車司機除了照射強光,還惡意逼車並拿刀攔車。
新店分局頂城所長林冠廷表示,警方已通知計程車駕駛林姓男子到案說明。林姓運將則辯稱,他們之前就已發生行車糾紛,是對方先閃遠光燈挑釁,他才以手電筒反擊。至於刀具,他解釋是準備去釣魚用來殺魚的工具。
儘管鹿姓駕駛未提出告訴,但由於林姓運將持刀下車行為帶有明顯恐嚇意味,警方仍依刑法妨害自由罪嫌將此案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這起行車糾紛已演變成刑事案件,也再次提醒民眾切勿以暴力方式解決交通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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