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動保處近日處理一起犬隻因飼主未妥善控管,誤闖馬路遭車輛撞擊身亡案件。事件發生於新北市汐止區,駕駛開車回公司途中,在左轉減速進入單車道路口時,雖發現犬隻而減速,仍因未停車釀成意外。調查顯示,飼主常讓犬隻自行外出便溺,動保處依《動物保護法》分別對飼主與駕駛各裁罰新臺幣1萬5000元,並呼籲民眾加強犬隻管理與駕駛防衛意識,以防類似憾事發生。

駕駛發現異狀後,立即尋找適當地點停車,並返回現場查看,發現犬隻躺於馬路上奄奄一息,隨即死亡,駕駛立即通報警方到場處理。警方調查後,確認駕駛與飼主行為分別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因此動保處對飼主與駕駛各裁罰新臺幣1萬5000元罰鍰。
動保處表示,根據第5條第2項第4款及第6條規定,飼主應妥善管理犬隻,駕駛亦有責任避免傷害動物。呼籲民眾應加強犬隻管理與駕駛防衛意識,才能有效預防動物傷亡事件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