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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男放任愛犬溜搭遭輾斃 他跟駕駛各吞1.5萬罰單

記者 張貴翔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8/05 10:12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05 10:22
駕駛看到犬隻雖有減速但未停車,結果將犬隻輾斃。(圖/新北市動保處)
駕駛看到犬隻雖有減速但未停車,結果將犬隻輾斃。(圖/新北市動保處)

新北市動保處近日處理一起犬隻因飼主未妥善控管,誤闖馬路遭車輛撞擊身亡案件。事件發生於新北市汐止區,駕駛開車回公司途中,在左轉減速進入單車道路口時,雖發現犬隻而減速,仍因未停車釀成意外。調查顯示,飼主常讓犬隻自行外出便溺,動保處依《動物保護法》分別對飼主與駕駛各裁罰新臺幣1萬5000元,並呼籲民眾加強犬隻管理與駕駛防衛意識,以防類似憾事發生。

飼主放任愛犬上街遭輾斃與肇事駕駛遭重罰。(圖/新北市動保處)

 
動保處調查,該名飼主平時有讓犬隻自行外出於住家附近便溺的習慣。當日返家開門時,犬隻突然暴衝跑出家門,飼主四處尋找未果,最終由警方通知才得知犬隻遭撞身亡。警方交通事故調查記錄指出,駕駛人在路上發現犬隻雖有減速,但未停車確認安全,導致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輾過犬隻。

駕駛發現異狀後,立即尋找適當地點停車,並返回現場查看,發現犬隻躺於馬路上奄奄一息,隨即死亡,駕駛立即通報警方到場處理。警方調查後,確認駕駛與飼主行為分別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因此動保處對飼主與駕駛各裁罰新臺幣1萬5000元罰鍰。

動保處表示,根據第5條第2項第4款及第6條規定,飼主應妥善管理犬隻,駕駛亦有責任避免傷害動物。呼籲民眾應加強犬隻管理與駕駛防衛意識,才能有效預防動物傷亡事件發生。


#犬隻# 飼主# 動保處# 新北市# 汐止區# 車輛撞擊# 動物保護法# 裁罰# 便溺# 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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