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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轉售泰妍票 收700元會員費 恐罰11萬

記者 顏聖芬 / 攝影 蔡明勳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7/21 17:37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21 20:04

南韓超人氣歌手泰妍日前在大巨蛋舉辦演唱會,吸引了3.5萬名歌迷到場,場面相當壯觀。然而,有粉絲在欣賞完演唱會後,突然收到文化局來函,指出她因違反規定而面臨每張票10倍的罰鍰,總計高達11萬7600元。這位粉絲表示,她原本購買會員資格搶到票,但因朋友也搶到票並送她一張,導致她原本的兩張票和會員資格用不到,便在社群平台上以原價販售,卻意外被檢舉為黃牛。

首例,轉售泰妍票收700元會員費,恐罰11萬。(圖/TVBS)

 
韓國藝人演唱會售票通常分為會員預售和一般販售,只要加入官方會員就能享有優先購票權利。這位粉絲花了831元加入會員,並順利買到票。在交易過程中,她與買家達成共識,以票券原價售出並自行吸收會員費用,因此雙方的交易金流紀錄與票面金額不符。這位粉絲表示,她還將會員帳號密碼提供給買家使用會員權益,但現在卻被文化局視為黃牛,面臨近12萬元的罰款,她認為不合理。

先前已有許多類似案例,有民眾因原價賣票但加收超商取票手續費而被檢舉。截至今年7月21日,文化局已裁罰132件,累積罰款金額高達3374萬多元。余韋德律師表示,如果能主張相關費用是必要的,而且已經是向第三方直接實支實付的話,有可能不會被處以罰鍰。文化局回應指出,只要有憑有據證明是合理加價就不會開罰。但在這個案例中,由於會員資格仍存在於被檢舉人名下,文化局將函請文化部釋疑。


#泰妍# 演唱會# 黃牛# 罰款# 會員資格# 文化局# 票券# 加價# 文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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