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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殺台灣黑熊煮食吃!法院認「無主物」駁回500萬求償

記者 陳世明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7/17 09:30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17 09:30
「無主野生動物」 獵殺黑熊求償500萬遭駁回。(圖/TVBS資料畫面)
「無主野生動物」 獵殺黑熊求償500萬遭駁回。(圖/TVBS資料畫面)

台灣黑熊遭獵殺煮食事件在法律上引發爭議,新竹地方法院日前駁回林業署對獵殺者的500萬元民事求償。法院判決指出,台灣黑熊屬於「無主野生動物」,國家無法主張財產損失。案件源於已故何男於民國108年在尖石山區非法獵殺台灣黑熊與台灣野山羊並食用,林業署認為此行為嚴重破壞國家保育資源,但法院認定保育類動物在法律上並非國家財產,因此無法求償。

台灣黑熊被獵殺煮食 判決引爭議:保育動物竟是「無主物」。(圖/TVBS資料畫面)

 
事件發生在新竹縣尖石深山,何男於民國108年8月潛入山區盜伐扁柏與紅檜瘤根。在山中,因他存放的食物被野獸偷吃,何男憤怒之下設置了「山豬吊」陷阱,意外捕獲一隻台灣黑熊。他隨後用自製獵槍將黑熊射殺,更將熊掌等部位煮熟食用。此外,他還射殺了一隻同為保育類的台灣野山羊。檢警調查後依《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名將何男起訴。然而,在法院審理期間,何男於2022年突然失聯,最後被發現陳屍山區,死因為感染新冠肺炎。林業署新竹分署痛批這種行為造成國家重大損失,表示黑熊遭獵殺會導致保育族群數量下降,必須透過人工復育補足,一隻成年黑熊的復育成本至少高達500萬元,而台灣野山羊則估算損失為50萬元。林業署強調,中國每年將貓熊租借給其他國家展示,每隻費用高達100萬美元,台灣黑熊族群稀少,價值應更高,國家有權為保育資源求償。
 

黑熊「無主」? 獵殺煮食求償案法院駁回。(圖/TVBS資料畫面)

然而,新竹地院認為,《野生動物保育法》雖禁止獵捕保育類動物,但通篇未明定國家對這些野生動物擁有「財產所有權」,因此不具備民事損害賠償的法律基礎。判決指出,侵權行為的賠償請求人,應為該物的所有人,而野生動物在被捕獲之前屬於自然界的無主物,國家無從主張所有權,自不得請求民事賠償。法院同時指出,既然保育法已有刑責與罰鍰規範,對於行為人已有相當處罰效果,因此不應再以民事訴訟方式懲罰,最終判決駁回林業署請求。此案引發保育界與網路熱議,不少民眾感嘆台灣黑熊比貓熊更稀有,卻在法律上連個主人都沒有,也有人質疑沒有主人是否意味著可以亂殺。學者呼籲應儘速修法補上制度漏洞,讓國家在保育動物遭非法破壞時有明確法律依據可求償。林業署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但將研議上訴與推動修法的可能性,避免未來再發生類似憾事。


#台灣黑熊#獵殺#煮食事件#新竹地方法院#林業署#保育資源#無主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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