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76歲老翁,日前在捷運中和站附近搭公車時,一上車就突然跌倒,頭部撞到零錢箱,造成額頭撕裂傷濺血,事後他指控是司機沒把車停好,才會害他受傷,但司機說,非常確定公車是靜止狀態。

事後,老翁指控是因為司機沒有將車輛停好位置,導致他不好上車才會發生意外。然而,司機表示自己非常確定車輛當時是完全靜止的狀態。目前,老翁與司機已經私下調解,沒有走上法律程序。
當公車乘客發生意外受傷時,公車公司有一套標準處理流程。司機會先確認受傷乘客是否需要送醫,若需等候救護車,司機會將車輛停靠在安全處,同時告知其他乘客並回報公司確認調度事宜。如果像這起案件,受傷乘客指控是司機造成其跌倒,則會報警由員警處理。畢竟發生意外容易有各說各話的情況,此時就需要透過監視器或行車紀錄器畫面來還原事實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