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局日前被揭露有7600劑毒品快篩試劑過期,以及63件送尿檢案件拖延超過舉發時效,使執法「白忙一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必須在2個月內舉發毒駕,但尿液檢驗報告通常需要7天至1個月才能出爐,若報告超過時效才完成,警方將無法處理毒駕案件。同時,全台毒駕案件不斷增加,今年第一季已達1189件,新興毒品檢測需求也在近年上升約3成,引發對現行檢驗制度效能的關注。

台南市警局日前被揭露有7600劑毒品快篩試劑過期,同時也有送尿檢拖延問題。尿檢報告通常需要7天至1個月才能完成,因為案件數可能很多,除非是社會矚目案件才會加急處理,一般都是按照順序進行檢驗,畢竟醫檢量能有限。目前毒品檢測項目以新興毒品佔多數。台北市警局今年共配發約7000劑依托咪酯快篩試劑,新北市警局則採購13000劑依托咪酯類試劑,均在效期內。醫檢師高裕凱指出,近3至5年來,民間醫檢所收到的新興毒品檢測案件上升約3成,尤其是新興毒品出現加上電子菸的盛行,使得這類檢測需求增加。
毒駕發生的速度遠超過相關法規修改的速度,警察辛苦抓毒駕,若因舉發時效過短而前功盡棄,無形中等同於輕放毒駕者。這種情況引發社會對於現行毒駕檢驗制度效能的討論,以及是否需要調整相關法規以配合實際執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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