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一名婦人,日前騎電動二輪車沒掛牌,被警方攔下開單,指控執法過程,非常不舒服,多次懇求員警讓她上廁所,都不被理會,最後失禁,拖吊人員還說「站旁邊曬一曬褲子就乾了」,倍感羞辱。汐止分局長除了打電話道歉,表示執法過程,會再加強教育。

警方 vs. 婦人:「我現在要趕回去上廁所,妳這個沒有腳踏板啊,是一般電動車啊,我不懂。」
當時她被汐止分局員警攔下,發現沒有掛牌確實是有違規,但開單過程讓她很不舒服。
救護車可以來載我嗎?送妳去醫院就這樣子而已。
拿起棉棒幫眼睛上藥,67歲的劉阿姨本身有中度身障右眼全盲,左眼則是剛剛動完眼睛手術相當模糊,她坦持違規但執法過程讓她覺得被羞辱。
當事人劉阿姨:「我是比較生氣啦,就是他很傷害我,好像把我自尊心,踩在那個地上在那邊踐踏。」
當事人劉阿姨:「拖車的來了說,去旁邊站著曬一曬褲子就乾了,這是什麼話,而且他是拖車人員他並不是執法人員,他(警察)在執行公務我們能理解,你拖吊車憑什麼也加入這樣羞辱我。」
難堪的情況下還被拖吊人員加碼羞辱,一度哀求員警幫忙叫救護車或買條乾淨的褲子,或是至少載她回家竟全部都被無視。
當事人友人顏先生:「(員警)都說他依法行事,想要去方便結果卻遭受這樣對待,她覺得她的尊嚴被踐踏。」
汐止分局長已致電當事人致歉,承認同仁欠缺同理心,將會核予員警及拖吊人員申誡處分,也會再加強訓練持續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