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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賣到泰國!他淪豬仔「工時12hrs」 1個月後返台報酬驚人

編輯 王芊歷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6/09 18:22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09 18:22
豬仔-詐騙集團-泰國-高報酬
新竹男被賣到泰國當豬仔,每天工作12小時。(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新竹地方法院近日對一起涉及跨國人口販運的詐騙案作出判決,判處張姓男子與陳姓男子分別3年1個月和3年5個月的有期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2名被告被指控於2022年7月加入詐騙集團,並以高薪海外工作為誘餌,引誘不知情民眾前往泰國工作。其中受害者A在被騙到泰國後,遭到強迫從事詐騙活動,每天工作長達12小時,如未達業績便會遭受體罰。最終,新竹地院判決依人口販運罪將2名詐團成員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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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指出,事件始於2022年7月,當時張男和陳男加入一詐騙集團,專門誘騙我國民眾出國謀取高報酬的工作,強調只要工作5天,即可獲利20至30萬元。然而,事實上,這些受害者被送往泰國北部的詐騙園區,並被迫參與詐騙活動,利用網路交友軟體偽裝成不同身份,詐取不特定人士的金錢。而A某在被騙至新竹市投宿後,張男要求他償還生活費用,並以可觀的海外工作報酬為誘因,誘使A某於2022年8月11日飛往泰國。然而,到達泰國後,詐團卻宣稱工作內容改變,並以被賣到柬埔寨為威脅,迫使A某參與詐騙工作。

判決書提到,在詐騙園區中,A某被迫每天從午夜12時工作至中午12時,若未達成每周績效標準,便會遭到體罰,包括奔跑、罰站、半蹲等。園區內警衛森嚴,若有意圖逃跑者,將遭受暴力對待。儘管如此,A某最終在經歷一個月的痛苦後,成功離開園區並返回台灣,期間並未獲得任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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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判決中表示,張男與陳男正值青壯年,卻未能從事正當工作,反而涉及詐騙犯罪,影響社會治安。因此,法院決定嚴懲以儆效尤,除監禁外,並沒收2人犯罪所得,分別為張男6萬9千元、陳男36萬元,期望能對日後類似情況起到警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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