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區一名23歲許姓男子,2024年2月開賓士載朋友外出途中,為了撿掉落的手機,結果失控暴衝撞上路邊9輛機車翻覆,且還夾死一名60歲張姓外送員,只是許男肇事後未主動報警,還在現場嘻笑,新北地院一審依過失致死處許男1年徒刑,高等法院二審時,因許男與張姓外送員和解,法官減刑改判10月,可上訴。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許男肇事後沒有報警,反而在現場嘻笑,新北地院一審認為,許男有當場承認為肇事人,仍合乎自首要件,但他僅願賠償50萬,與張姓外送員家屬請求金額落差甚大,未達成調解、取得諒解,依過失致死罪處1年。
而高等法院二審後,許男與張姓外送員家屬達成和解,因此法官改判10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